中國粉體網訊 粉體網編輯記者從財政部官網獲悉,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于26日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
1、新版補貼政策的出臺背景
自2009年以來,中央財政開始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到2018年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達到127萬輛和125.6萬輛,分別同比增長59.9%和61.7%。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的迅速擴大,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一是長期執行補貼政策導致一些企業形成 “補貼依賴癥”,產業競爭力不強;二是一些地方的充電等配套基礎設施不健全,成為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三是地方保護仍然存在,不利于形成統一、公平的競爭環境;四是隨著保有量快速增長及車輛使用頻率不斷加大,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風險增大。
2、新版補貼政策的擬定過程
2018年3-10月,對國內外行業發展情況開展了深入系統摸底調查,并對未來國際、國內產業發展趨勢進行了預測,在此基礎上起草了補貼政策調整初步方案。2018年11月-2019年1月,廣泛征求行業專家和企業的意見。2019年1月,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補貼政策調整方案進行了獨立評估。
3、新版補貼政策中的主要措施
(1)技術指標:技術指標上限不做調整,防止企業盲目追求高指標忽視安全性,適當提高技術指標門檻,推動技術加速進步。
(2)退坡力度:2019年補貼標準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
(3)清算制度:從2019年開始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即預撥一部分資金,滿足2萬公里后再予以清算。
(4)政策過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間補貼標準適當降低。過渡期間,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2018年補貼政策對應標準的0.1倍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6倍補貼。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8倍補貼。
(5)非補貼措施:地方出臺的不限行、免限購和上牌便利等非補貼措施,對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發揮了重要作用,新政策規定對符合汽車產品公告要求但達不到補貼技術門檻的產品,納入推薦車型目錄。
(6)取消地方購車補貼:要求地方從2019年起完善政策,過渡期結束后不再對新能源汽車(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將購置補貼集中用于支持充電(加氫)等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環節。
(7)加強產品質量監管:新政策規定將建立產品安全監控和“一致性”抽檢常態機制。對由于產品質量引發重大安全事故,或經有關部門認定存在重大質量缺陷的車型,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并相應暫緩或取消財政補貼。
以下為2019年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的詳細內容:
一、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
(二)新能源乘用車技術要求。
1、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最高車速不低于100km/h。
2. 純電動乘用車工況法續駛里程不低于250 km。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工況法續駛里程不低于50 km。
3. 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125(含)-140Wh/kg的車型按0.8倍補貼,140(含)-160Wh/kg的車型按0.9倍補貼,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按1倍補貼。
4. 根據純電動乘用車能耗水平設置調整系數。純電動乘用車整車能耗比《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規定門檻提高10%(含)-20%的車型按0.8倍補貼,提高20%(含)-35%的車型按1倍補貼,提高35%(含)以上的車型按1.1倍補貼。
5. 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低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0%,比值介于55%(含)-60%之間的車型按0.5倍補貼,比值小于55%的車型按1倍補貼。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狀態百公里耗電量應滿足純電動乘用車2019年門檻要求。
二、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二)新能源客車技術要求。
1、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電池系統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續駛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計算Ekg值所需的附加質量按照《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執行,能量消耗率按《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GB/T 18386-2017)測試(新能源貨車也按此計算)。
2. 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倍率要高于3C。
3.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節油率水平要高于60%。對于燃用氣體燃料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以油電混合動力客車為基準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折算。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純電續駛里程不低于50公里(等速法)。
4. 取消新能源客車電池系統總質量占整車整備質量比例(m/m)不高于20%的門檻要求。
三、新能源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貨車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二)新能源貨車技術要求。
1、純電動貨車裝載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
2. 純電動貨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30Wh/km·kg。作業類純電動專用車噸百公里電耗(按試驗質量)不超過8kWh。
3. 插電式混合動力貨車(含增程式)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0%。
4. 純電動貨車續駛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電式混合動力貨車(含增程式)純電續駛里程不低于50公里。
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