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粉體網訊 8月3日,隆基股份發布關于簽訂重大采購合同的公告,稱根據公司經營規劃,為保障光伏玻璃的穩定供應,公司全資子公司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與南玻A子公司吳江南玻、東莞南玻簽訂了57億元(不含稅)相關光伏玻璃的采購協議。
同日,南玻A亦公告表示,公司子公司與隆基股份的子公司簽訂光伏玻璃銷售協議,預估合同總金額約65億元(含稅),年均銷售金額占公司2019年營收約12.41%。
據了解,12家子公司分別為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浙江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2)、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3)、銀川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4)、滁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5)、大同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 限公司(甲方6)、隆基(香港)貿易有限公司(甲方7)、隆基(古晉)私人 有限公司(甲方8)、咸陽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9)、江蘇隆基樂2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0)、嘉興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1)、 西安隆基綠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甲方12)。
隆基股份表示,南玻A為國內玻璃行業領先企業,與公司建立了良好的業務往來,本次交易對方為南玻A的子公司吳江南玻、東莞南玻。
公開資料顯示,吳江南玻成立于2009年9月,公司主營范圍為研發、生產微電子用玻璃基板(電子平板顯示玻璃)、低輻射鍍膜玻璃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吳江南玻的資產總額為16.09億元,凈資產為10.71億元元,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15.94億元,凈利潤1.61億元。
另一家子公司東莞南玻成立于2005年10月,公司主營范圍為開發、生產和銷售無機非金屬材料及制品,并提供有關特種玻璃和深加工玻璃的工程技術、生產技術及設備技術的咨詢與服務。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東莞南玻的資產總額為11.99億元,凈資產為8.05億元,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11.32億元,凈利潤1.23億元。
隆基股份表示,本合同為長單采購合同,根據近期光伏玻璃的市場均價測算,預估本合同總金額約57億元(不含稅),占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營業成本的約24%。本合同的簽訂符合公司未來生產經營規劃,有利于保障公司光伏玻璃供應,不會對公司業績造成直接影響。
(中國粉體網編輯整理/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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