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粉體網訊 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于優化調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
2023年10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安全與管制局發布了“海關總署關于優化調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公告主要對《決定對石墨類相關制品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項范圍進行優化調整,對部分物項實施出口管制。主要事項公告如下:
1.滿足以下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
(1)高純度(純度>99.9%)、高強度(抗折強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參考海關商品編號:3801100030、3801909010、6815190020)。
(2)天然鱗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脹石墨等)(參考海關商品編號:2504101000、2504109100、3801901000、3801909010、3824999940、6815190020)。
2.除上述物項外,商務部、國家國防科工委、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0號(《決定對石墨類相關制品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中其他物項取消臨時出口管制。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石墨相關物項出口管制政策應詢答記者問
問:10月20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關于石墨物項出口管制公告。請問中方此次調整石墨物項的出口管制政策,有什么考慮?
答:10月20日,中國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優化調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將此前實施臨時管制的球化石墨等3種高敏感石墨物項正式納入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同時,取消對爐用碳電極等5種主要用于鋼鐵、冶金、化工等國民經濟基礎工業的低敏感石墨物項的臨時管制。上述政策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們已經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
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石墨生產國和出口國,長期以來,堅定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依法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對部分石墨物項實施臨時管制。近期,中國政府依據《出口管制法》規定,對石墨物項臨時管制措施進行全面評估,并作出有進有出優化調整的決定,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于保障全球供應鏈產業鏈安全穩定,有利于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中方實施出口管制正常調整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出口符合相關規定的,將予以許可。
在應用方面,含碳量高,灰分小,具有高強、高密等特點的優質高純石墨材料廣泛應用于航空、航模、動力電池以及核能發電中的高溫氣冷堆(HTGR)等領域,石墨類負極材料,是當下甚至更長時間段內鋰電池負極材料的主流。
2022年,全球石墨儲量總計3.3億噸左右,天然石墨產量共計130萬噸左右。其中,中國的天然石墨儲量為5200萬噸,占全球天然石墨儲量15.76%;中國的天然石墨產量為85萬噸,占全球總產量的65.38%。我國是一個石墨資源儲存大國,也是石墨產量大國,自2017年以來,我國天然石墨產量已經連續五年實現同比增長。2022年,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量大幅增長,疊加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能源領域的裝機容量上升,鋰離子電池市場需求旺盛拉動石墨負極材料需求攀升,進一步推動石墨產業的發展。此次政策對高純度、高強度、高密度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進行出口管控,將會對鋰離子電池負極市場產生較大的影響。
參考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官網、美國地質勘探局(USGS)
(中國粉體網編輯整理/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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