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統計,今年1至5月我國出口稀土2萬噸,比去年同期下降34.1%,價值2.7億美元,增長57.1%。專家表示,國家為了保護國內稀土資源,采取了取消出口退稅、實施出口配額以及加強環境監管等一系列措施對出口進行調控,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
據悉,前5月我國稀土主要出口品種為鈰的化合物和碳酸稀土,主要出口至日本、歐盟和美國等發達國家。1至5月,我國對日本出口稀土9421噸,下降25%,占同期稀土出口總量的46.1%;對歐盟出口5548噸,下降32.6%,占27.1%;對美國出口4148噸,下降43.9%,占20.3%;對上述3個市場出口量合計占同期我國稀土出口總量的93.5%。從出口企業看,國有企業出口跌幅較深。
事實上,2006年,國土資源部首次下達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在全國停發新的稀土礦采礦許可證,并自2007年起,對稀土生產實行指令性計劃。2006年11月1日,又將稀土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部分稀土產品加征出口暫定關稅。在國內稀土市場供給量下降的同時,出口步伐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出口價格出現明顯回升。
業內專家同時表示,稀土目前的資源流失問題仍不容忽視,應進一步提高稀土行業準入門檻,限制外資進入,杜絕低水平生產和無序競爭,提高資源利用率;并盡快加大對部分稀有品種如南方離子型稀土礦的保護力度和國家資源戰略儲備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