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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2018-11-29 點擊10270次
“十二五”以來,全國的農業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進步,其中“互聯網+”對農業現代化的助推作用不容小覷。如何繼續踐行“互聯網+”與農業的結合,加強行業融合,是接下來需要進行的重點工作。
“互聯網+”已上升為國家戰略。在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互聯網+”呈現出更多的活力和高參與度。立足湖北實際,需要加強戰略謀劃,扎實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為農業跨越發展提供新動力。
積極作為,扎實推動“互聯網+”現代農業加快發展
“十三五”是全面貫徹落實“互聯網+”現代農業發展戰略,加快農業信息化發展的關鍵時期。力爭“十三五”期間,“12316”三農綜合服務進村入戶全覆蓋,互聯網與“三農”的融合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傳統農業產業在線化改造初步完成,管理高效化和服務便捷化基本實現,生產智能化和經營網絡化邁上新臺階。
加快推進農業物聯網的示范應用。一要堅持“以用為要”,依托龍頭企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做強農業物聯網產業鏈。優先圍繞農業資源利用、農業生態環境監測、農業生產精細管理、農產品與食品安全管理及溯源等領域,建立管用、實用、好用的物聯網。二要充分發揮科研院所力量,開展農業物聯網研究,為農業物聯網技術產品系統集成、批量生產、規模應用提供技術支撐。三要建設“互聯網+”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帶動農業物聯網整體發展。
全力做大做強“12316”服務品牌。一要完善平臺體系。推動虛擬平臺向縣鄉村延伸,最大限度地統籌利用基層農業服務機構和生產經營主體服務資源,逐步構建技術同構、資源共享、業務協同平臺體系。二要推動服務下延。充分利用現有設施發展村級信息服務點,就近解決農民對政策法規、生產經營、教育培訓、村務公開、文化科技和便民服務信息需求。三要發揮農業專家作用。線上與線下服務相結合、應急與長期服務相結合、專項與綜合服務相結合,加強專家與農戶互動。四要重視信息資源開發,準確地把握農民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精準服務。
大力發展農業電子商務。抓農業電子商務,主要任務有三項:一是農產品的電子商務,二是農業生產資料的電子商務,三是休閑觀光的電子商務。一要培養農業電子商務的市場主體。加強新型經營主體、特別是新型職業農民的信息化培育,使其盡快成為農業電商的市場主體。二要協調新型經營主體對接電商平臺。協調引導有一定規模的新型經營主體對接電商平臺,讓農戶分享”互聯網+”的增值利潤,逐步形成“以銷定產”的發展格局。三要以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突破口,開展生鮮農產品和農資的電商試點。
積極推動農業大數據創新發展。“互聯網+”現代農業的核心在于推動傳統產業的在線化和數據化。要統籌現有和新增數據資源,以數據共享開放為核心,以大數據開發利用為著力點,逐步形成覆蓋全面、業務協同、上下互通、眾籌共享的農業農村大數據發展格局。一要加強數據中心建設。二要加強農業智能服務系統建設。三要加強農業行政管理指揮系統建設。四要加強農業智能模型系統研發應用。
探索實施信息進村入戶。一是以網格化為依托打造為農服務新平臺,推動基層農技服務到村下田,推廣當陽、宜都、松滋等模式,破解農技服務“最后一公里”難題。二是簡政放權推動農業服務事項進一步下放,將凡符合政策、群眾有要求、鄉村能辦理、本單位具備條件的農業管理服務事項,做到能放即放、普遍納入農村網格化平臺。
爭取資金支持統籌推進項目建設。一是以農村網格化為依托,按照農業部部署安排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建設覆蓋全省的村級信息服務站;二是以標準化物聯網監測示范基地為重點,建設覆蓋主要農作物品種和優勢農產品區域的農業物聯網基地;三是以“12316”標準化改造提升為重點,全面推動農業信息服務體系與基層農業服務體系融合,實現“12316”全域開通、全網接入;四是以北斗導航示范應用為重點,推廣5萬臺北斗終端,建設農業精細耕作服務系統和精準調度系統。五是以建設省級農情中心、“12316”服務平臺為突破口,完成以全省智慧農業云平臺建設,構建以“12316”服務為紐帶,村級信息員為窗口,鄉鎮信息點為依托,縣有服務中心、省有云服務平臺的農業信息服務體系。
強化領導,為“互聯網+”現代農業提供工作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爭取把“互聯網+”現代農業、推進農業信息化上升為政府行為,加大財政投入和資源要素整合力度,形成推動合力。首先要加強機構,吸引和培養信息人才,各級農業部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主動整合農業部門內部資源,明確或組建負責農業信息化工作的職能處(科)室,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資源,增強工作力量。統籌建立跨領域、跨行業的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決策和實施提供支撐。
強化規劃引領。把“互聯網+”現代農業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發展綜合規劃、“互聯網+”發展、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同時制定專項發展規劃。要充分考慮到互聯網技術發展進步的速度,留下空間和接口。
落實工作責任。按照重點環節、主要行業等,明確發展重點和目標任務,落實責任主體,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把農業信息化相關內容列入對農業系統的考核和評先范疇之中,加大督查和服務指導力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