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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簡介
持續燃燒測試儀用于確定物質在試驗條件下加熱并暴露于火焰時是否能持續燃燒(持續燃燒試驗裝置;液體持續燃燒;危險品鑒定分類; 液體易燃性; 火焰感度; 燃燒持續時間;)。設置加熱模塊到測試溫度,將一定量的樣品加入試樣槽中,依照標準要求施加火焰,隨后移去觀察試驗物質是否能夠持續燃燒(持續燃燒試驗裝置;液體持續燃燒;危險品鑒定分類; 液體易燃性; 火焰感度; 燃燒持續時間;)。
本測試符合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和GB/T21622《危險品 易燃體持續燃燒試驗方法》測試要求。本試驗適用危險品閃點在閉杯試驗中不高于60.5℃或開杯試驗中不高于65.5℃的液體(燃燒持續時間;持續燃燒試驗裝置;危險品鑒定分類;液體持續燃燒;液體易燃性;火焰感度;)。
技術參數
1. 溫度范圍:室溫- 100 ℃。
2. 溫度精度:0.1 ℃
3. 氣體控制閥:對氣體流量大小進行控制,保證火焰的大小為8—9mm高,5mm寬。
4. 手持遙控裝置:遠距離控制氣體噴嘴的移動和停止定位。
5. 電子點火器:遠距離對可燃性氣體進行點火,保證實驗人員操作安全。
6. 電源和功率:220v / 50Hz,1000W。
結果說明
應將物質定為不持續燃燒或持續燃燒(火焰感度; 燃燒持續時間;液體持續燃燒;危險品鑒定分類;持續燃燒試驗裝置;液體易燃性; )。如果任何一個試樣在兩個加熱時間或兩個試驗溫度中的一個發生以下一種情況應說是持續燃燒:
(a)試驗火焰在“關”的位置時,試樣點燃并持續燃燒;
(b)試驗火焰在試驗位置停留15秒時,試樣點燃并且在試驗火焰回到“關”的位置后持續燃燒超過15秒。
間歇的發火花不應解釋為持續燃燒。通常在15秒鐘到時,燃燒或者已明顯地停止或者繼續。如果判斷困難,物質應視為持續燃燒。
需要詳細資料,請與 IDEA SCIENCE 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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